您所在的位置: 首页 > 规章制度 > 自修室管理规定

1.图书馆自修室内严禁大声喧哗,保持室内安静。

2.保持室内环境卫生,禁止在室内吃零食、盒饭及有气味的食品,乱扔果皮纸屑,严禁吸烟,保持地面、墙面、桌面整洁。

3.读者在自修期间,请保管好自己的物品,尤其是钱包、手机等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,不要置于桌上,以防丢失。

4.图书馆自修室内严禁使用接线板,严禁给暖手宝等设备充电,一经发现,管理人员有权给予没收。

5.图书馆内使用个人笔记本电脑时请保持静音状态、注意不要影响他人的学习。

6.自觉维护自修室的秩序,自修室内严禁占位;读者当天离开自修室应将其所有物品同时带走。

7.占座物品一周以上无人领取的,图书馆有权另做处理。本情况中,占座所用物品中含有学校图书馆图书的,将视情况停用该借阅人的借书证1-2个月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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